图文内容发展到今天,大众传媒阵地失守,全部流失到短视频平台上,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。 自从有了互联网之后,图文内容可能只有两个半的巅峰,一个是博客时代,一个是公众号时代,还有半个是今日头条。这两个半合起来的时间也实在短的可怜,前后不过十余年。 起初人们疾呼纸质书消亡,到现在疾呼文字内容本身的消亡,短视频成了一种新的毒品。不过如果乐观一点的想,印刷机诞生至今五百多年,仍然有许多人和我一样,习惯......
我才知道原来《朝花夕拾》中有五篇是鲁迅在厦门的时期写的。其中就有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、《父亲的病》这些名篇。鲁迅是在1926年的秋天来到厦大教书。从他的记述上来看,他并不是很喜欢厦门,那时的厦门近乎于一个荒岛,尤其是伙食上总是吃不惯。可能闽南菜对喜欢多加辣子吃油豆腐的鲁迅来说还是太寡淡了。他形容在厦门的时光是“一个人住在厦门的石屋里,对着大海,翻着古书,四近无生人气,心里空空洞洞”,一种寂寥蔓延......
A城的夜宵摊实在烦善可陈。无外乎是臭豆腐、杂酱面、奥尔良烤鸡,一些加工厂预制好的半成品,加热搅拌转手就能卖给食客。以一种严苛的眼光来看,对一个深夜穿着拖鞋下楼漫游觅食的人来说,这跟吃微波炉食品有什么区别? 当我步入夜宵摊的时候,我总是抱着一种预期。耳边是熙熙囔囔的人声,面前是一个眯眼叼烟叼叼的大叔,手上拾一口锅,炉子冒着蓝火,锅底烧得通红,而他在锅边准备跳舞。随着他的节奏,菜从锅里飞起,旋转,侧......
令我非常感兴趣的问题是,一个日后获得诺贝尔学奖的神经生物学家,他最早的职业生涯是怎样开启的? 这本名为《追寻记忆的痕迹》的自传给出了一条简单的线索: 作者是生活在维也纳的犹太人,童年时期他们全家因为希特勒反犹和水晶之夜事件逃离了维也纳,来到美国生活。尽管相比其他犹太人,他们能顺利逃跑已非常幸运,但水晶之夜的恐怖记忆永远刻在了他的脑子里。读大学后,他希望理解为什么维也纳的同胞们会积极帮纳粹德国完......
据说《乔布斯》这部电影只选了三个发布会之前的重要时刻,来表现其波澜壮阔的一生。这实在是一个高明的手法,虽然我并没有看过这部电影。 《乔布斯》这种手法,似乎验证了一句话:人不是活一辈子,人往往只是活几个瞬间。这话且不论真假,对于还在负重前行、努力活着的人来说,总归是压力太大。只有盖棺定论,驾鹤西去的死人,能平静地接受这句话的审视,因为这时他们既没有漫长的一生需要排解,又不需要真的直面少数坚硬的瞬间......

短篇小说集

长篇小说

未完成